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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进站程序

1、博士后进站前应选择该流动站的一名博士生导师作为合作导师,合作导师对申请人学术水平及思想品德进行全面深入了解。

2、合作导师同意后,流动站所在单位根据“确保质量,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学术水平等进行面试,并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上填写审查意见,经流动站负责人审批后进行网上申请。

3、申请者到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必须为原件扫描,身份证要正反面,且上传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博士后进站审核表需先按下面(6)纸质中的要求处理后上传),所有信息尽量全部如实填写;博士生不得申请进入其毕业学校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网上申请按流动站自主招收办理】,流动站自主招收网上申请提交后及时与研究生院博管办联系(与工作站联合招收网上申请提交后及时联系工作站,工作站审核通过后再联系研究生院博管办,电话:0511-88987590,邮箱:bhjd@ujs.edu.cn.也可实名入QQ群,群号:486218794或364802160),超过2个月未联系的,系统直接驳回。联系博管办后一周内没有退回的,向博管办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管理系统中生成,联系博管办后导出打印,同一流动站只能进一次,本人亲笔签字,工作经历必须连续到现在);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流动站牵头单位填写,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适用于工作站、江苏省创新基地联合招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可先提供学校或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办理进站。进站后6个月内需将博士毕业证书交研究生院博管办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

(6)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共2页,表格中的"全国博管会编号"暂时不用填写,本校教师到人事处审核办理签字盖章手续,须向人事处提交教职工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申请与工作站或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需在“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一栏由企业工作站负责人签字盖章);

①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生毕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并加盖公章;

②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在职人员、现役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勾上“同意脱产做博士后”,由所在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申请人所属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还须由其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出具意见或另附证明;

③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辞职人员)按照档案存档情况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7)辞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8)江苏大学与企业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三方协议书(适用于工作站、江苏省创新基地联合招收。);

(9)原户籍证明(仅需迁户提供。户籍证明可为: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户籍页复印件、户口所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10)两份由本学科领域的专家所写的推荐信(申请人博士生指导教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推荐信)(本校职工申请者另提供本人一卡通复印件,另请注意:博士后合作导师要注明业务所在单位);

(11)博士后进站体格检查表(二级以上医院,按入职体检要求处理)(如发现患有严重疾病如精神病、癫痫病、恶性肿瘤等,不适宜进行科学研究的,则不予申请,在职人员免)

(12)申请者本人简历、业务专长、科研成果(如论文、专著、科研成果鉴定、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提供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配偶及子女等基本情况。(在职人员免

其中(1)~(9)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签字盖章的材料最少一套原件)。 (10)~(12)只需要1套(份)。

申请与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网上申请按流动站自主招收办理,纸质材料则按企业工作站联合招收办理(需要从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工作站联合招收)”第一页替换原系统生成的进站申请表的第一页);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所有材料按流动站自主招收办理,另附《江苏大学与企业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三方协议书

留学回国博士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2)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

(3)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4、上述材料经校博管办审核无误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通过后报省博士后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博管会)审批(一般为每个月15日左右统一寄送一次),审批通过后发出入站通知书复印件。

5、被批准进站的博士后本人应及时到校博管办报到,并交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交验合格后,非在职人员交《全脱产博士后科研挂靠单位申请表》,在校博管办取入站通知书、身份证到校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后到相关流动站开始科研工作,并签署《进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报校博管办备案;在职人员直接到相关流动站开始科研工作,并签署《进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报校博管办备案;外籍人员按《外籍博士后进站入职流程(试行)》执行。无正当理由逾期半个月未报到者,将被取消进站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应在规定的进站日期前向流动站申请延期进站。

6、进站报到时因故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进站半年之内到校博管办交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半年内不能交验博士学位证书的,将作退站处理。

进出站事务正常办理时间为周一、周四(非工作日另外联系)

附件:_江苏大学博士后进站需递交材料一览表2016.doc.doc20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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