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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12-02  浏览次数:

为做好流体中心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江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流体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流体中心2025年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 19 人(其中,普通招生指标15人;导师招生定向奖励指标4人)。085800能源动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待学校正式计划下达后确定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生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普通招收”计划数不少于1人。

085800能源动力:“硕博连读”招收原则上不超过2人。

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农业工程(涉农研究方向)专业招生计划待学校正式计划下达后确定。

二、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

严格遵照《江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江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每位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不超过 2 名;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

四、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1月 27 日前由中心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中心网站上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2、12月 8 日前中心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打分,(材料打分专家7-10人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11-14人时,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达到15人及以上,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具体标准为:评估指标包括教育背景、学习能力、科研实践与创新、学术贡献,得分采用百分制,各指标评分权重见表1。

表1 材料评估指标与权重

指标

教育背景

学习能力

科研实践与创新

学术贡献

权重

10%

30%

30%

30%

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 PPT汇报、答辩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具体考核方案(含总成绩记分办法)为:

面试:PPT汇报和答辩,成绩以百分制计;面试环节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30%)、科研综合素质(70%)。(面试专家7-10人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11-14人时,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达到15人及以上,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综合总成绩由材料评估、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40%、60%。

(二)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报考“普通招收方式”考生应及时关注12月份中下旬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2025年2月 28 日前由中心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学校统一组织普通招收英语水平测试。

普通招收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考生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总成绩由材料评估、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材料评估和面试要求详见“硕博连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中有关要求,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40%、60%。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要求:根据专业学位博士培养要求,对考生的专业理论基础、工程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已获成果、综合素质等;特别对其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或重大科技项目的经历和攻博计划可行性、工程技术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查。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中心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中心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中心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流体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和流体中心网站公布。流体中心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88790278,联系人:魏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各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照本细则执行。

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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